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7-12-18
一、 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协调管理全市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市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参与限额以内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监督城市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监察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市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镇容镇貌和绿化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八)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工作。
(十)负责城市街区建设规划工作,制定建设计划,审查区域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 、景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智力引进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权限规定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城乡建设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科、住房保障与房产科、建筑业管理科、工程建设管理科、设计科技管理科、信息管理科、城管执法协调办公室、城管执法监督科、城管业务指导科
(二)人员编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51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1名(正县)、副局长3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0名,兼职科级纪检员职数1名。
三、 2015年部门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7523.5万元,基本支出590.3万元,项目支出6575.2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4.91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运行维护费支出24.91万元,主要用于过路费、汽油费、车辆保险及保养维护费。
五、2015年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