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 2018年-07月-03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 : 首页 > 城建信息 > 详情

天水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来源:天水市建设局日期:2018-05-24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815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秦州区、麦积区、开发区对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中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全市2018年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4-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厂房1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2019年新开工装配式试点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新开工25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积极争创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确定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及主要结构体系。在市区确定部分保障性住房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因地制宜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科学合理的确定试点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建造方式,针对我市温差大、高烈度等特点,确定重点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C),稳步推进装配式钢结构(PS)。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建设要率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造,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秦州区人民政府、麦积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相关政府投资平台单位)

(二)试点项目设计和实施。引进国内有实践经验实力雄厚的装配式建筑设计单位,通过与当地设计院合作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或进行装配式试点项目的拆分设计(深化二次设计),试点项目确定后,加快推进试点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以设计确定关键技术的应用、主体结构、部品部件类型,以对接装配式产业基地建设部品部件生产。试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借鉴发达地区推进试点项目的先进经验,确保项目落地建设。2018年计划实施的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水眼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1栋公共建筑或住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天水海林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中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5747.20平方米,层数20层;天水德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天水市精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11#楼,层数15层, 建筑面积10220.21平方米;天水聚信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麦积区甘泉玉兰小镇文化旅游项目中特色展览馆建筑群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层数3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10131平方米;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天水市北园子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6#楼,层数12层局部13层,建筑面积4087平方米,东兴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一栋20层住宅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的智能制造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项目,地上4层,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天水市秦州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太京镇刘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3#楼,层数为16层,建筑面积为7467.21平方米;天水市麦积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马跑泉主镇区一期安置区一栋住宅楼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层数11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责任单位: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水聚信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德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天水市麦积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等政府投资平台单位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天水建筑设计院 阶段计划:2018年8月底完成试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技术咨询审查工作)

(三)合理布局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及部品部件生产应用。开发区落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用地,引入国内一流企业与本土优秀企业合作,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择优引进装配式混凝土(PC)及装配式钢结构(PS)生产企业,发挥项目设计为龙头的作用,以设计确定关键技术的应用、主体结构、部品部件类型,引导部品部件生产、全装修材料生产、机电设备一体化材料生产企业合理布局,为试点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稳步推进秦州区装配式产业园区建设,甘肃建投加快产业园区一期的项目落地,园区开发建设后,推动国内知名钢结构、PC及装配式建筑部品件生产企业和相关上下游企业将陆续以单体项目方式入驻园区。(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麦积区人民政府、秦州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招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天水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协会、甘肃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天水分公司、天水永生集团、天水大成实业有限公司、甘肃天水陇鼎钢构有限公司、天水建筑设计院等企业 阶段计划:20188月底部品部件投产使用)

(四)强化技术支撑

1、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成《天水市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结合装配式建筑试点工程实际,配合省建设厅编制完成新的工程定额体系,编制完成《天水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天水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等地方技术规程。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形成一批适合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企业标准和施工工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质监局 阶段计划:201812月底前完成)

2、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要求。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咨询,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广以设计单位牵头的EPC总承包模式,有利于以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管控为核心,发挥设计作为产业链前端的龙头和技术集成整合作用,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各方需求,在项目各实施阶段,从成本、技术、质量、品质、效率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实现设计、生产和施工的全流程协同配合,有效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天水建筑设计院)

3、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重点支持装配化建造技术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适合我市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应用研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应用研究、钢结构建筑产业化推进机制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管体系研究及综合成本效益分析等项目重点课题研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天水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协会)

4、加快装配式建筑安装工艺的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工业化生产工艺,鼓励采用预制外墙与饰面一次成型、门窗预埋、夹心保温墙板成型、饰面混凝土等技术、产品。研究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工法,研究装配化吊装、构件安装、节点连接、装配校正、成品保护及防水等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天水永生集团等施工企业、天水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协会)

5、推广应用信息模型(BIM)技术。要鼓励企业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融入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鼓励企业开发配套软件,实现产业链环节数据共享。推广基于BIM技术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方式,提高施工图设计精度和施工效率。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建筑施工管理系统,开展施工模拟、现场监测、可视化控制技术研究,以实现高精度安装控制目标。鼓励企业对装配式建筑实行全过程服务,提高企业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服务的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天水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协会)

(五)同步进行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教育。加快培训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开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和施工技术水平,培育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鼓励职业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积极组织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国内外装配式建筑发达地区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先进发展理念和技术经验,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专业技术讲座和交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相关企业、中高等院校等 阶段计划:20186月底完成一次全面培训班、分阶段同步进行合作座谈交流)

(六)组建装配式建筑联合体。引导全市优秀建筑企业,重点是设计、施工、开发企业和高校、科研单位组成产业集团或联合体,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不断扩大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的范围和深度,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参与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配合 阶段计划:2019年底完成)

(七)细化完善政策及落实。在装配式建筑推广初期,强化政府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引导,完善扶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鼓励政策,从市场需求、土地供应、财政支持和容积率奖励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项目业主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

三、主要举措

(一)大力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及试点城市推进工作。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示范性强的原则,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优先选择保障性住房、农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作为推动装配式建筑的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秦州区人民政府、麦积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市直相关单位、相关政府投资平台单位)

(二)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以龙头建筑企业或建材企业为支撑,推进集聚集约发展,打造3-5家科技含量高、影响力较强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培育装配式建筑企业集团,引导设计、开发、施工、部品生产、物流以及科研单位组建装配式建筑企业联盟。尽快落实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C)和装配式钢结构(PS)基地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秦州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甘肃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天水分公司、天水永生集团、天水大成实业有限公司、甘肃天水陇鼎钢构有限公司等企业 阶段计划:201812月底完成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部品部件投产使用)

(三)积极推行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根据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特点,鼓励设计向构件生产、施工安装延伸和施工向构件生产、设计延伸的产业发展模式。鼓励采用设计、部品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EPC)项目总承包模式,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探索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发、设计、施工一体化,推广龙头企业实践经验,通过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合理调配,进一步优化成本控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相关市直单位、企业)

(四)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加强装配式建筑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装配式建筑项目生产、施工、监理行为,完善装配式建筑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预制构部件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结构性能监督管理,加强施工过程预制构配件节点连接、注浆、大型构件吊装等工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强化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定额、图审、质监、安监、验收等相关环节监管,严格执行住建部预制装配式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有关规范,创新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五)落实《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为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对接国家产业发展总体部署,我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评价、装配率计算应执行国家最低标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六)加大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力度。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培养具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以适应装配式建筑对于起吊、运输、安装、现场加工、制作、修复、整理等专业工种的技能要求,实现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设计院)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天水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为提高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规定、标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指导和决策咨询建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由高校、科研、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管理等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天水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体系、认证体系以及集成技术体系的审定;定期召开评审会议,对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技术方案、技术经济性能等事项,以及对示范项目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政策进行审核、认定。(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阶段计划:20186月底完成)

(二)落实优惠政策。市建设、发改、国土、工信、规划等部门逐项提出落实政策和措施,加大对装配式建筑试点期试点项目服务力度,在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依法提供审批、审核、审查、许可等快捷服务。政府类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在立项审批中明确优先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国土部门将装配式建筑要求写入土地划拨决定;规划部门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规划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建造的,预制外墙和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建筑面积,但不超过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建造的建筑地上总面积的3%;对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必须进行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按技术复杂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装配式建筑发包方式应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三)落实试点项目经费保障。市建设局、市财政局与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衔接,落实试点项目资金补贴,产业基地向省建设厅申请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经建设单位申请,市建设局审定,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市级财政给予试点项目100/㎡的补贴,补贴政策实施时限为两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四)建立装配式建筑长效监督机制。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推进能力,打通信息交互渠道,实行全市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严控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环节,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及时跟踪锁定。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品部件质量、施工连接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责任单位:秦州区人民政府、麦积区人民政府、市建设局及市直相关部门)

(五)总结完善提高。在开展试点工程项目和基地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试点,总结适宜我市的装配式建筑工艺、技术,探索形成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和标准,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引导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上一篇:聚焦“四办”改革,优化建设发展环境——市建设局“接放管服”工作成效明显
下一篇:市城投中心组织召开公文写作专题讲座